桦甸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程序规定
 
为进一步效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程序,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按照《桦甸市2014年招商引资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桦甸市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并与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协议。未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协议的项目原则上不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会议或市委、市政府以其他形式确定的补充优惠政策及条件。
(三)项目投入运营并形成一定的纳税额度,或达到招商引资投资协议约定的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条件。
二、企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土建工程投资材料。
1.基建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
2.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
3.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4.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纪录;
5.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项目(结)决算,附工程量计算书、编制说明;
6.项目(结)决算电子软件;
7.监理单位监理报告,质检部门验收证明。
(二)设备投资材料。
1.图纸及工程量计算书;
2.采购合同书;
3.发票;
4.安装协议书;
5.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
三、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组,组长由市商务局局长苏涛兼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相关同志组成,工作组设在市商务局。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核查,提出兑现相关优惠政策的意见。
四、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
项目达到申报条件后,引资单位和企业共同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企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将项目的引进过程、投资规模、产品方案、效益分析、开竣工及投产时间、已纳税额度、拟申请享受的政策等阐述清楚。
(二)组织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
市商务局受理后,组织工作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查验,并依据《桦甸市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招商引资投资协议、补充的优惠政策及工作组核实后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投资强度提出具体扶持标准的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扶持标准意见核算具体额度。由市商务局汇总后报市政府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审核。
完成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后的,通报引资部门)。
(三)兑现优惠政策。
由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组将综合审定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五、部门职责
(一)市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组的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在时限内完成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初步核算土建工程投资情况及开竣工和投产时间界定。
(三)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初步核算设备投资情况。
(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核算土地价款及政府纯收益情况,作为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参考。
(五)市财政局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审,综合计算项目的固定资产实际到位资金额度及投资强度,并形成书面评审报告;负责核算“建设项目集中缴款单”中涉及的收费缴纳情况及企业纳税情况;负责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扶持资金。
(六)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企业有拖欠税(费)行为的,暂停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议约定免收或缓收的除外),待企业补齐税(费)后,再予兑现优惠政策。
(二)企业未按协议约定完全履行义务或违约的,不予兑现优惠政策。
(三)企业弄虚作假、伪造资料、套取优惠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企业责任,依法追回已兑现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投资情况,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在执行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规定之外的有关项目兑现优惠政策参照本程序办理。
 
附件:1.关于××项目申请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函
      2.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意见会签单     
      3.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审核兑现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关于××××××项目
申请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函
 
市商务局:
     ××项目系××单位××年度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属工业加工型项目(或其他××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已到位资金××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基本情况(产能、产值、利润、税收等)。于××年×月×日前土建开工,××年×月前土建竣工,××年×月×日开始安装设备,××年×月正式投产,预计××年×月可正式达产。已缴纳税收××万元(或按照协议约定达到××样的形象进度)。现申请享受××招商引资政策。
特此致函。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及有关资料
 
    企业(签字盖章):           引资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意见会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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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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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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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一事一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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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项目名称: 
            2.投资单位: 
            3.计划投资: 
            4.固定资产投资: 
            5.建设地点: 
            6.占地面积: 
            7.建筑面积: 
            8.实现税收: 
            9.开工时间: 
            10.竣工时间: 
            11.投产时间: 
             | 
            
             政策依据:《桦甸市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桦发〔2014〕1号);桦甸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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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享受政策: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所需费用(包括土地取得费、开发费、报件费、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由乙方先行支付和缴纳,待该项目投入运营半个月后由甲方将土地出让金本市所得部分(专项资金除外)××%返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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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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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式:该项目于××年××月××日土建开工,××年××月××日前土建竣工,××年××月××日正式投入运营。经实地查验,该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详见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报告),已缴纳税收××万元,该项目完成了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可以享受约定的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土地出让金扶持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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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组会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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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 
               
              
            签字: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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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 
             市 政 府 意 见 
             | 
        
        
            | 
             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市长意见: 
              
              
            签字:         
            2014年  月  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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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
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
审核兑现工作组成员名单
 
    
        
            |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组长 
             | 
            
             苏  涛 
             | 
            
             市商务局局长 
             | 
            
             66279017 
             | 
            
             13943269599 
             | 
        
        
            | 
             成员 
             | 
            
             鞠延泽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66229299      
             | 
            
             13904443672 
             | 
        
        
            | 
             荆继田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 
            
             66279717 
             | 
            
             13704348778 
             | 
        
        
            | 
             王洪俊 
             |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66260026 
             | 
            
             13704348847 
             | 
        
        
            | 
             陈  威 
             |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 
            
             66273502 
             | 
            
             13804448622 
             | 
        
        
            | 
             张宝基 
             | 
            
             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 
            
             66244003 
             | 
            
             13704443515 
             | 
        
        
            | 
             宋加厚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 
            
             66254030 
             | 
            
             13500908185 
             | 
        
        
            | 
             常式涛 
             |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 
            
             66272033 
             | 
            
             13904448184 
             | 
        
        
            | 
             李忠杰 
             | 
            
             市发展和改革局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 
            
             66274925 
             | 
            
             13904448885 
             | 
        
        
            | 
             姜立晗 
             | 
            
             市政府督查室科员 
             | 
            
             66264572 
             | 
            
             13804448199 
             | 
        
        
            | 
             郑猛巍 
             | 
            
             市商务局项目管理科科长 
             | 
            
             66221983 
             | 
            
             13943277795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
        公室,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