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发〔2019〕24号
各村:
  按照省委关于洮南市危房改造房屋质量问题调度会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方案》桦建发〔2019〕175号要求,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整改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查漏补缺,确保除险加固房屋质量安全,实现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重点是排查2012-201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184户。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存在墙体根部碱蚀、潮湿、剥落。
  (二)是否存在新旧墙体无有效拉结。
  (三)是否存在窗上无过梁、有较大孔洞。
  (四)是否存在原有建筑墙体开裂。查清墙体开裂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加固方案。
  (五)是否存在檐口挑出长度不够及压型钢板封口缝隙较大。
  (六)是否存在原建筑墙体有歪闪。
  (七)是否存在墙体不交圈、三面砖墙一面土墙。
  (八)是否存在屋顶椽子破坏、屋顶有塌落。
  (九)是否存在墙体砂浆强度不够、有裂缝。
  (十)是否存在屋面漏雨。
  (十一)室内墙面是否粉刷处理、屋面进行了吊顶。
  (十二)其它可能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问题。
  四、排查整改要求
  对本村存在质量问题且能通过修缮加固解决的可实施修缮加固处理;对无法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要坚决拆除重建。
  (一)组织排查。各村组织村委会成员,对本村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进行大排查,要查清实施除险加固房屋总量及不同类型贫困户实施除险加固房屋的数量。各村要安排专人陪同住建局和镇政府逐户进行安全鉴定。
  (二)实施整改。对排查发现达不到安全住房标准、存在危险点的房屋,各村要组织整改,并留存整改过程影像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现场指导。
  五、时限安排
  4月25日前,各村将排查详细情况、实施除险加固房屋总量及不同类型贫困户实施除险加固房屋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报城建办汇总。
  5月15日前,各村配合完成除险加固房屋质量大排查。
  6月15日前,各村配合完成除险加固房屋质量问题大整改。
  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