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业务指南——个人账户冻结
 -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7
 
  个人账户冻结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按法律法规需要冻结职工个人账户的。 
  二、所需材料 
  (一)法院冻结:
  1.法官证(两人以上); 
  2.《民事裁定书》(正本); 
  3.《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一式两联)。 
  (二)贷款逾期冻结: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冻结通知书》。 
  三、办理场所 
(一)缴存机构为市内的单位到丰满分中心办理。
(二)缴存机构为外县的单位到各外县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法院扣划的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办理;
(二)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冻结业务;
(四)业务办结后,代办人确认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要件须提供原件。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